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按《通知》要求在11月22日前登陆“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号)
2.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