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星创天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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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长政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长沙市星创天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长科发〔2019〕58号)要求,开展2019年度长沙市星创天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长沙市星创天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获得国家级备案、省级认定的星创天地。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长沙市星创天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填写《长沙市星创天地认定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5份提交所在地区县(市)科技局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各区县(市)科技局负责本区域内的市级星创天地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审核推荐后,申报单位将5份申报资料于11月29日前报市科技局,区县(市)科技局于11月29日前将推荐函报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农业科技处

胡和平  冯建刚   88666166

邮箱:911458537@qq.com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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