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入选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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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及《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穗组字〔2016〕1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度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入选企业、2017年度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入选企业。

  二、申报额度

  对入选团队企业2018年9月-2019年8月(共计12个月)的工作场所房租(不含管理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按合同金额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二)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项目合同书扫描件;

  (三)在广州市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四)缴纳租金的正式发票扫描件;

  (五)无广州市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应提供相关合同及说明,并提供银行对公账户转账证明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二)受理。组织单位网上核实推荐后,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直接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盖章后,连同相关原件送至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对原件进行核查。

  (三)核实。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核定拟补助金额。

  (四)审定。市科技局局务会审定补助名单及金额。

  (五)公示。补助名单在市科技局官网公示。

  五、其他说明

  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创业领军团队荣誉,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广州市创业领军团队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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