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民政、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前两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9〕133号)。经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开展我市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开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条件
包括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基地,具体条件详见工信厅联电子〔2019〕133号文件(附件1)。
二、组织实施
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开展。由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本级民政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8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至市经济信息委电子处。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申报要求,仔细筛选和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基地。同时,请各区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共同开展联合审核,确保应报尽报。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实事求是编写申报资料,保证材料真实可靠。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满足评选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其他事项
相关资料可在市经济信息委官网的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网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