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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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科〔2017〕315号)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切实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信部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我委现向各市(州)征集项目并推荐上报工信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应用内容

围绕培育智能产品、深化行业应用、构建支撑体系三个方向,支持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的产品和应用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推动行业融合与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攻关、智能产品研发、行业融合应用、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项目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荐。项目内容包括3个类别,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创新项目并推荐上报工信部。

三、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项目申报:申报企业登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为***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二)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收集汇总项目纸质材料,形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及项目汇总表报关我委。

(三)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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