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资金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各项就业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申报资质的符合性、申报金额的准确性进行监督。加强对各类就业创业培训、就业见习业务的现场监督检查,主动、准确、动态地掌握高新区2019年各类就业创业培训、就业见习业务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我局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比选,开展就业资金廉政风险专项预防和辅助性协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就业见习业务风险预防和辅助性现场协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开展就业资金廉政风险专项预防和辅助性协查及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就业见习业务风险预防和辅助性现场协查工作项目,预算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
二、协查项目
1、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3、 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4、 用人单位用工奖励
5、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利息补贴
6、 创业成功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7、 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8、 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补贴
9、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10、 技能提升补贴
11、 稳岗补贴
12、 领取失业保险金培训
13、 在校大学生SYB培训
14、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15、 劳务品牌培训
16、 就业扶贫培训
17、 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
其它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风险预防和辅助性现场协查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本公告要求的比选材料交至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5楼509室(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比选材料。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材料进行密封包装,递交比选材料时所有的密封袋上至少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盖公章)。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材料
(一)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自行提供)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二)项目相关资料
1.《项目比选评审标准表》(附件1)(加盖公章);
2.承诺书(附件2);
3.对照《项目比选评审标准表》按项目内容提供支撑材料。
六、比选方式
本局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就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材料开展综合评定,最终选取1家单位。
(一)本局将组建比选评审小组,由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比选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以相同的评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参加比选的单位。
(三)对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行贿受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比选评审小组将向相关部门举报。
(四)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对比选评审小组的评审过程及结果施加影响的行为,将导致该机构参加比选的资格被取消。
(五)比选评审小组发现材料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参选单位书面解释说明。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