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天成管办函〔2021〕24号)(以下简称“《政策》”),四川天府新区国际合作局制定了《四川天府新区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优化版)》(以下简称“《细则》”),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主体需为工商登记、税收解缴、海关注册登记、统计关系等均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一)免申即享类条款
根据海关数据已梳理出符合《政策》及《细则》要求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项目单位需于2023年3月22日17:00前提交申请单位承诺函(见附件6)至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西路99号7栋天府英才中心11楼1112室刘珈汐(68774185)、1116室金思诗(68772114)处,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二)据实奖补类条款
项目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17:00前按照要求及各条款支持方向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于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西路99号7栋天府英才中心11楼1112室刘珈汐(68774185)、1116室金思诗(68772114)处,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2年三、四季度《四川天府新区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免申即享类条款”拟支持企业名单
2.项目申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3.封面
4.项目资金申请表
5.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资金申请表
6.申请单位承诺函
7.租赁办公用房信息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