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开展农机装备产业支撑项目推荐的通知

  • 成都市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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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贯彻国家有关战略,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农机装备产业支撑项目推荐的通知》(川经信装备函﹝2023﹞899号)要求,促进四川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创新研制和应用拓展,决定开展农机装备产业支撑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农机装备整机、核心零部件、核心软件、关键共性技术研制项目。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的项目牵头单位须在四川省内注册,牵头研制单位及联合研制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推荐的项目应当面向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我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农机装备水平,补齐国内或省内短板。
    (三)推荐的项目应正在研制或列入2024年—2027年研制计划,研发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研发投入高的重大项目除外)。
    三、有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农机装备产业支撑项目情况表(附件1),农机装备产业支撑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4年1月3日前将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的纸质版3份、PDF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牵头研制单位全称)、汇总表(附件2,无需盖章,Excel版)报送至我局经济和信息化处(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61办公室外东侧第一个工位)。
    附件:
    附件1.农机装备产业支撑项目情况表

    附件2.农机装备产业支撑项目信息汇总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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