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项的中试平台承担主体: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聚焦成都高新区产业链关键、共性环节新建中试平台,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壁垒,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版)(成高科创〔2023〕9号)有关要求,经评审立项后的中试平台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连续3年、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的补贴。现成都高新区科创局将补贴申请通知如下。附件3设备补贴申请所需的材料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