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建设立项的通知

  •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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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试跨越行动计划,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版)中,“(七)支持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支持方向1”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建设立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立项对象、条件
    2023年12月1日之前,中试平台投资主体或其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与成都高新区建立了重大实质合作,合作中明确约定在成都高新区新建中试平台(含中试研发平台、中试研发验证平台等),并约定了服务中试项目数量等与开放中试平台相关的考核指标。
    二、立项结果分类
    立项结果分为:立项为完全公共性中试平台、立项为自用兼具公共性中试平台、不予立项共三类。
    三、申报资料
    (一)《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四)中试平台投资主体或其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与成都高新区就新建中试平台建立重大实质合作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五)申报完全公共性中试平台的企业,需要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扫描件)。专项审计报告需要明确列出2023年1月1日以来,中试平台运营主体收入明细表,需包含客户名称、合同内容(明确是否为中试服务)、合同签署时间及金额、发票开具时间及金额、款项支付时间及金额等。
    (六)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中公司名称处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扫描为PDF文件)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登录高新通,自主申报立项。
    1、登录账号。已注册“高新通”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12345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高新通)(网址:*** />    2、点击申报。查找“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建设立项”政策事项,点击后进入填报资料界面。
    3、填报资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中各项数据,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下载附件模板,并填报、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其中,附件1、2填报系统后自动生成PDF点击下载并盖公章上传)。资料填报后,可在“个人中心→政务通→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建设立项”里查看或修改被驳回的资料。
    (二)科创局开展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对申报完全公共性中试平台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
    (三)公示,拟立项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确定立项结果。
    四、其它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至2023年12月27日17:00。
    (二)联系方式:028-85230771李老师

    附件:20231220-关于开展成都高新区中试平台建设立项的通知-线上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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