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德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德市科发〔2020〕16号),现就2021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重点面向装备制造、通用航空、医药食品、先进材料、数字经济等领域建设一批市级工程中心。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为德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科技型企业。
2、建有研究开发团队。拥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专职及兼职从事工程技术研究或技术服务的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人。
3、建有独立的研发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能够在行业、领域内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和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研发场地不少于300平米,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依托单位拥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其中依托企业组建的,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研究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销售总额的10%。
5、依托单位近三年承担的科技研发项目(含国家、省、市科技项目以及企业自建项目)不少于2项;近三年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不少于3项。
6、与行业内企业联系紧密,具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经验,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规范有效的科研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德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表》、《德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2、相关技术研究或服务人员高级职称证明材料;
3、明确专职人员数量,并提供专职及兼职人员的聘用证明材料。
4、研发试验设备资产照片和清单;
5、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研发投入相关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立项文件;
7、依托单位工程中心组织管理及科研管理制度文件;
8、其他加分证明材料(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或产学研合作情况,行业资质或许可证明文件,相关行业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情况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装订),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15023111128@163.com)。
(二)申报材料经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五、申报要求
1、请各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申报并做好申报服务和推荐工作。
2、各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德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表
2.德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德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