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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2号)相关要求,我厅拟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符合《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附件1)有关要求。
(二)鼓励省内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产业优势的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牵头,联合公共实训基地、优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等申报。
(三)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原则上成都、泸州、德阳、绵阳、南充、宜宾可申报不超过3个,其他市(州)可申报不超过2个。全省拟推荐5个候选单位参加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遴选。
二、项目申报及评选
(一)推荐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资料、承诺书等申报材料,报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函报我厅。
(二)项目评审。我厅将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三)项目确定。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厅按程序研究确定推荐单位,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于1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推荐函、申报书、佐证资料、承诺书一式5份)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电子邮箱:ldtpxc@163.com(“@”前的字母为“劳动厅培训处”首拼小写字母)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
1.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
2.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
3.承诺书(模板)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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