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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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鼓励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深化科技金融改革,赋能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现将首批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支持
    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主体分为科技金融投(融)资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以及科技金融研究机构三类。省财政对遴选的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经费支持,后续根据绩效考核(每两年)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考核奖励支持。
    二、组织方式
    (一)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国资委、四川省税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按职能职责组织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等;
    (二)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市(州)金融局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等;
    (三)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组织评选。
    各市(州)推荐基地不超过1家,成都市推荐基地总数不超过3家;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荐基地不超过1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科技金融投(融)资机构:
    (1)银行机构:在四川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具有一个以上专项科技贷款产品,近三年服务川内科技型企业贷款发生额总计10亿元以上,服务科技型企业300家(次)以上;
    (2)担保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近三年累计担保川内科技型企业数达到50家(次)以上,累计担保发生额5000万元以上。保险机构近三年科技保险保费收入1亿元以上,累计保险金额5亿元以上;
    (3)创投机构:投资川内科技型企业的在川创业投资机构,近三年累计面向川内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3亿元以上,投资科技型企业20家以上。
    2.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集聚金融机构资源5家以上,近三年服务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对接活动10次以上,服务川内科技型企业500家以上;或近三年服务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主要资本市场上市数量达到2家以上。
    3.科技金融研究机构: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专业的师资力量或人才队伍。开展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提出科技金融研究对策、培养科技金融人才等。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书。主要包括科技金融工作基本情况、工作创新性介绍、服务企业情况、投(融)资情况、理论研究情况、政策支持情况、管理服务水平、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2.《申报书》所填写的数据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投融资协议、放款凭证、论文、学术报告、服务企业情况表),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以申报单位账号填写(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11月23日18:00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推荐单位于11月24日18:00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于11月30日前出具推荐函。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附件: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书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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