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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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函〔2022〕5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或者联合体进行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独立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向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安全技术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项目排序和推荐。省级相关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申报。
      二、上报时间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于2月22日前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联系人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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