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四川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建设网络强省、数字四川、智慧社会,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市场主导、重点突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做强实体经济作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着力点,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方向,以数据要素为关键,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培育信息化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构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趋势下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和新优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二)基本原则。
(二)基本原则。
(二)基本原则。产用联动,转型发展。以数据为核心要素,集中力量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增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激活和释放有效需求,加快构建产用联动产业生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应用引领,融合发展。坚持应用需求和实效为导向,先行先试,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聚焦重点,创新发展。着力推进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产业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和生态保护等各领域信息化应用模式、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和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培育新业态,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 2022 年,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创新发展,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水平向中高级阶段迈进,各领域、各行业实体经济企业融合升级全覆盖,数字经济年均增速 20%以上,总量占全省 GDP 比重超过45%,占比位居全国前列。——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 100%,第 4 代移动通信技术
(4G)网络全面通达,第 5 代移动通信技术
(5G)广泛商用,重点公共区域实现免费 WiFi 全覆盖,下一代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全面应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有效融合,物联网感知设施和云计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数字经济技术产业蓬勃发展 数字经济技术产业蓬勃发展 数字经济技术产业蓬勃发展 数字经济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通信网络等基础技术,医疗、教育、交通、工业等数字化应用技术突破发展,基本形成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集成电路、信息安全、新型显示、智能终端、卫星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等基础产业领域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到 2022 年,数字经济产业产值达到 22000 亿元,培养 3 —5 家独角兽企业,集聚 50 家以上龙头骨干企业和 500 家以上“小巨人”企业。将四川建设成为国家数字经济示范区、数字丝绸之路战略枢纽。——数字经济融合水平显著提高 数字经济融合水平显著提高 数字经济融合水平显著提高 数字经济融合水平显著提高。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融合创新业态加速发展,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幅提升,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实施“百园示范、千点引领、万企融合”行动,到 2022 年,建成 100 个以上融合发展示范园区、1000 个以上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带动 10000 家以上实体经济企业数字化融合发展。二、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夯实融合发展基础
(四)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 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 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 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实施省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行动,加强全省通信管线、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深入推进“光网四川”“无线四川”建设,推动城乡光纤网络覆盖和扩容提速,实现 4G 网络全面通达和重点公共区域免费 WiFi 全覆盖,进一步降低宽带和通信资费。推进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到 2022 年,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网间互联带宽达到 800Gbps,互联网省级出口带宽达到 50Tbps。优化全省网络布局,完善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实现本地直连。深入推进“高清四川”建设,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NGB)和下一代广播电视无线网
(NGB-W)建设,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促进 IPTV 发展。持续推进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和“宽带乡村”工程建设,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光纤”“村村通 4G”,同步完善重点道路沿线 4G 网络覆盖。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五)加快推进 5G 商用及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 商用及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 商用及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 商用及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开展5G 应用试验,支持通信企业开展 5G 网络规模组网,推进 5G业务商业化应用,成都、绵阳、德阳等核心城区实现 5G 网络商用。抓住移动网络升级换代和固定网络“光进铜退”发展机遇,统筹规划和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IPv6)规模部署,实现下一代互联网各环节平滑演进升级。完善 IPv6 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基于 IPv6 的网络路由、网络过渡、网络管理、网络智能化、网络虚拟化及网络安全等核心技术研发。推进成都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IPv6 基本实现商用。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
(六)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 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 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 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引导数据中心向大规模、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推动运营商、网信企业等建设集基础设施即服务
(IaaS)、平台即服务
(PaaS)、软件即服务
(SaaS)于一体的综合型云计算公共平台,提供弹性计算、存储、应用软件、开发平台等服务,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大数据中心,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和模式,建设物理分散、逻辑统一、协同管理的区域数据中心和互为备份的远程灾备中心。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平台迁移。推动软件定义网络
(SDN)、网络功能虚拟化
(NFV)等新技术在网络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加快内容分发网络
(CDN)建设。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七)加快部署物联网感知设施和卫星应用设施 加快部署物联网感知设施和卫星应用设施 加快部署物联网感知设施和卫星应用设施 加快部署物联网感知设施和卫星应用设施。深入推进窄带物联网
(NB-IoT)部署,提高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增强接入支撑能力,NB-IoT 实现全省普遍覆盖。推进电力、供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强化物联网在城市安全、智能安防、楼宇节能、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应用示范,支持企业探索构建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公共平台。加强智能停车场、智能仓储、多功能路灯杆、综合管廊等新型物联网集成载体建设。建设天地一体化卫星通信平台,实现多方式融合通信。推进北斗导航、地理信息、通信集成一体化应用。统筹建设遥感数据平台和位置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实时动态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多比例尺、多种类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推进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应用。推动四川尽快接入国家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加快构建国家级“星地一体”量子通信网络枢纽。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三、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壮大数字经济
(八)提升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 )提升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 )提升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 )提升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着力突破网络芯片、嵌入式芯片、微机电系统芯片等关键技术,提升芯片设计开发水平,形成系统方案解决能力。加快先进生产线和特色生产线工艺技术引进与升级,着力推动第二代和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功率器件等核心元器件产业化。强化集成电路芯片级封装、圆片级封装等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研发,发展系统级封装
(SIP)等集成电路新型封装测试工艺与技术。围绕新型显示产业链,重点发展高端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大尺寸电视及超高分辨率显示器等高端显示产品,积极发展液晶、玻璃基板、背光模组、彩色滤光镜片、偏光片、驱动 IC 玻璃、各类薄膜等关键材料和核心设备。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等核心基础产业进一步集聚发展,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到 2022 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0 亿,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超过 2000 亿元,新型显示产业规模超过 1000 亿,信息安全产业规模超过 800 亿元。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
(九)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 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 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 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研发海量数据存储、大数据搜索、大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共享及交易、数据可视化、大数据安全等软硬件产品,提高大数据软硬件研发生产水平。加快打造面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交通、教育、旅游、医疗、养老、防灾减灾、位置、应急物资救援等重要领域的大数据行业应用平台,带动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行业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发掘、技术外分析、运营等新业态。鼓励发展数据清洗、数据交易、数据银行等大数据新兴服务。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打造成都、绵阳、德阳、泸州、内江、宜宾、雅安、眉山等大数据产业聚集区。到 2022 年,大数据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 1500 亿,建成国内一流、中西部地区领先的大数据生态高地、研发创新高地、示范应用高地和人才集聚高地。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科技厅、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
(十)创新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 创新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 创新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 创新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制定《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方案》,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产品培育、行业应用示范、企业集群培育、高端人才引培协同发展,构建基础坚实、技术领先、创新活跃、开放协作的人工智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机场、智能无人机、智能家居、智能硬件及产品、智能信息安全、智能安监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跨媒体系统等产品,并在制造、社会治理、交通、医疗、民生、物流、文旅、农业等领域推广应用。建设天府新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推进智能终端、服务器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发展智能服务器、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电子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车载设备等智能数字终端产品,打造智能数字终端产品产业链。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组建人工智能发展研究院、产业创新联盟。到 2022 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 1000 亿元以上,形成具全国领先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金融工作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
(十一)大力发展虚拟现实
( )大力发展虚拟现实
( )大力发展虚拟现实
( )大力发展虚拟现实
(VR)和增强现实
( )和增强现实
( )和增强现实
( )和增强现实
(AR)产业。引进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虚拟现实企业,构建涵盖虚拟现实关键元器件与软件、整机设备、内容制作、分发平台、行业应用和相关服务的全产业链条。支持开展图像渲染、数字影像及虚拟场景合成等技术研究,在低成本快速建模、传感、通信、芯片、显示、交互等关键环节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加快VR 摄像、头盔、显示屏、眼镜、智能图形处理芯片以及图像识别、三维建模、融合显示等软硬件研发及产业化。推进 VR、AR 技术在网络游戏、影视制作、环境监测、在线教育、医疗、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在工业设计、城市管理、文化传播等领域形成一批成熟解决方案。建设一批四川特色的 VR 主题公园和体验馆。到 2022 年,虚拟现实和增强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000 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
(十二)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 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 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 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加快构建区块链应用标准体系和公共基础设施。以金融领域、供应链领域、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口,推动区块链在跨境支付、保险理赔、证券交易、票据管理等金融领域和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典型应用。积极筹建区块链产业发展基金,推进成立区块链协同创新联盟和研究院,搭建区块链验证开发测试平台,组建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所。引进行业内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区块链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有条件地区打造平台型、创新型、生态型区块链产业基地。到 2022 年,实现全省区块链总产值超过 200 亿元,引进培育相关企业超过 100 家。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十三)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 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 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 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大力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数字文化产品,大力推进超高清视听内容创作生产,丰富数字媒体、数字出版、3D 动漫、虚拟现实游戏和视频等数字内容供给,创新内容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重点发展数字阅读、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文化新型业态。加快建设各类数字文艺资源传播新体系,大力推动传统文化单位和骨干文化传媒企业发展新兴媒体,提升先进文化互联网传播吸引力。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省建设阅读、游戏、视听和应用分发基地,发展若干有影响力的互联网传播平台,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和龙头企业。加快成都游戏动漫基地建设,建成区域数字出版基地,推动文化产品出口。到 2022 年,数字创意产业规模达到 1000 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四、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十四)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数字产品,深化数字技术在制造业的应用,加快重点制造领域装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升制造业数字化控制和管理水平。发展具有自组织、自适应、自维护等特征的智能生产系统,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慧工程。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体系,打造一批行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设“双创”平台,培育发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型生产模式。支持工业机器人本体、控制器、减速器、伺服电机等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逐步打造完整的工业机器人制造产业链。到 2022 年,传统行业企业生产方式精细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 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 70%,培育建成 1000 家以上智能工厂
(车间),10 个全国领先、行业主导的制造业与互联网“双创”平台。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
(十五)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推进企业上云计划,培育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扶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快发展,开展工业互联网技术试验验证、标识解析系统和管理支撑平台建设等工作。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监测、远程诊断、在线管理、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应用服务,培育产品智能检测和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加快推进工业以太网、短距离无线通信等新一代工业互联网设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工业信息安全、工业云制造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到 2022 年,初步建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培育形成 10 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100 家技术和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推动 1000 家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带动 10000 家企业“上云上平台”,进一步降低信息化构建成本。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等)
(十六)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推进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装备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动农业机械设备和生产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加快物联网技术和智能装备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开展遥感、固定观测和移动监测等一体化的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基于数字技术的特色农产品种植、精深加工、畜牧灌溉、冷链物流、农业观光、乡村旅游等一体化发展,整合、延伸和再造农业产业链。实施“智慧种植业
(园艺)”“智慧畜牧”“智慧水产”“智慧农机”“智慧动监”“智慧川粮”等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大型农业基地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网上交易平台,鼓励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电商及乡村物流建设,运营农村电商平台,推广“田头市场+电子商务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网上粮店”等营销模式,深度推进农产品分级、仓储、物流等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到2022 年,基本建成数字农业产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年网络交易额超过 1200 亿元。
(责任单位:农业厅、商务厅,林业厅、省粮食局等)
(十七)加快数字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加快数字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加快数字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加快数字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咨询策划、广告等服务平台,引导平台企业积极探索服务产品定制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发展餐饮、娱乐、家政、交通等生活服务平台,鼓励发展无人零售、无人机配送等智能服务体系应用新场景,推进电商与特色产品等线上线下融合。建设数据征信平台和企业投融资对接平台,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积极推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等发展,着力增强面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持研制特色产业协同管控系统解决方案,推动传统产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拓展离岸信息技术外包、离岸业务流程外包、离岸知识流程外包,推动在岸离岸双轮发展,鼓励承接在岸服务外包。到 2022 年,数字经济对服务业的转型提升作用显著,电商、物流、金融等行业以及及交通、医疗、教育等民生服务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 万亿元,年均增长 15%以上。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实体经济,达到“全范围、全行业、全领域”应用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额突破 4 万亿元,年均增长 15%。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金融工作局等)
(十八)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 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 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 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积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示范区。实施“百园示范、千点引领、万企融合”行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先行先试,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培育一批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示范,支持园区在基础设施、网络平台、软件支撑平台及客户端等方面融入数字技术,搭建园区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园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统一监管平台等,实现智慧管理和智慧运营。到 2022 年,建设 100 个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实施 1000 个以上融合示范项目,带动 10000户以上实体经济企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五、夯实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
(十九)打造智能化现代供应链体系 打造智能化现代供应链体系 打造智能化现代供应链体系 打造智能化现代供应链体系。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打造供应链服务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协同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融合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制定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等关键共性标准,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全面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依托国际空港、国际铁路港、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加快构建以“物流枢纽、国际通道、立体口岸” 为核心要素,贯通欧亚、连接全球的现代供应链体系,提升组织效率,增强数据集成应用和协同共享智能水平。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
(二十)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发展 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发展 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发展 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发展。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检疫检验等信息资源,促进行业、园区、企业物流信息与省、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全程透明可视化管理,打通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鼓励物流园区、物流龙头企业通过战略联盟形式,共同搭建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物流信息交换共享。完善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促进智慧物流平台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构建智能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与物流服务协同发展。推广智能仓储系统、冷链物流中心、智能邮快件投递设施等建设,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物流无人机等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到2022 年,初步建成西部地区数字化区域物流枢纽。
(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等)
(二十一)打造数字化创新平台载体。以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需求为导向,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为重点,打造一批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突破核心技术,构建创新生态,最大程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研究推出一批融合解决方案,在各行业、各领域征集提炼系统融合解决方案,不定期发布优秀系统解决方案和企业典型方案,全面实现产品化推广应用。到 2022 年,争创 10个以上国家级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平台,建设 50 个省级创新平台,发布 100 个以上优秀融合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等)
(二十二)完善法规标准和统计评估体系 和统计评估体系 和统计评估体系 和统计评估体系。开展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立法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产权保护、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等相关制度,完善全过程大数据管理保障法规。研究制定数据采集、共享开放、分级分类、应用推广及安全管理等关键共性标准,以及各种产品数据交换、交易接口规范。建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评估体系和实体经济数字化发展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
(修订)和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研究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与计量测算体系,探索开展针对数字经济新领域、新业态和新模式的专项统计研究。发布《四川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白皮书》。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五、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小组,加强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以及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和评估,研究制定支持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推动地方、部门和行业加强沟通协作。建设数字经济智库,支持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各类学会和专家委员会等作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二十四)建设人才队伍。建立引进人才长效机制,吸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和优秀复合型人才。实施网络安全“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快网络安全学科和平台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网络安全高层次人才队伍。鼓励企业自主引进国际国内高端专业人才,建立数字经济教育联盟等机制平台和专门的行业人才网络交流机制,建设高端技术人次梯队,汇智聚力形成人才标杆高地。依托社会化教育资源,开展数字经济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企业建立数字技能在职培训制度。组建融合服务队和产业联盟,分行业开展精准业务对接和技术引进。
(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省委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教育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
(二十五)拓宽资金渠道。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将数据资产作为生产要素投资入股、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到天府
(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培育,条件成熟时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设立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加快引进和设立一批主要投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天使基金、创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信息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等)
(二十六)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建立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参与方提供开放数据共享平台和公开透明、法制化的市场环境。创新新业态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改进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管理方式。加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力度,提升数据分析能力。落实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用地、用电等优惠保障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软件、技术先进型服务等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工作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
(二十七)加强交流合作。支持我省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走出去”步伐,开拓东南亚、中东、中欧等国际市场,积极争取建设中国
(成都)—中东欧数字经济合作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加强中国
(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平台、物流平台。鼓励自贸区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鼓励各类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为省内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举办中国大数据应用大会、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大会、数字四川大会等行业会议与国际国内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科技厅、省投资促进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重点突破。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细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