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材料的通知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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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68号)要求,我省共5家企业参加此次复核评价工作。

一、复核范围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相关要求

(一)材料。请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见附件)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文字版一式4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8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8年会计报表填写。

(二)时间。请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并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

(三)我厅将于近期对此次参加复核评价的企业进行现场督导。


附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总结》

主要内容


应全面总结2016年以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有关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国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创新机制建设(技术人才的培养与激励、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等)、产学研合作(产学研、产业联盟、国际合作等)、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实验设施、检测设施等)。

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企业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知识产权创造情况,在工业绿色发展、加强工业基础、节能降耗、清洁生产、两化融合等领域取得的进展。

五、其他有特色的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六、证明材料或其他附件,主要包括:2016年以来,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数量、申请受理及认定的专利、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名称变更,需附相关说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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