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
为方便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四川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需求,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开展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的经常性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从2019年9月起,我中心将开展经常性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
二、备案申请条件
备案申请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
(二)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互联网、光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广播电视网、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广播电视网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软件及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等);
(三)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一)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示例见附件3),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有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的单位,需要提交专利申请列表、商标注册列表、版权登记列表(各列表分别按照附件4的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标签模板填写,没有的项目不填写);
(四)单位简介电子版(不超过1000字),有LOGO标识的单位请一并提交设计矢量图,无矢量图的需要提供清晰图片;
(五)有获得专利方面的奖励的,提交证书复印件。
四、备案申请方式
(一)申请单位提交备案材料前需认真阅读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和承诺书(附件5),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请单位通过我中心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网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三)申请单位电子备案申请通过后,需要将全部备案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者面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我中心预审受理窗口。
五、备案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由我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按季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
(四)我中心将核准备案的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附件:1.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专利分类号清单
2.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
3.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示例)
4.知识产权项目清单
5.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和承诺书(试行)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