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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积极顺应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经研究,天府新区管委会决定废止《支持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川天管办规〔2023〕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