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动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及其实施细则

  • 其它
  • 2025-12-30
  • 申报通知
  • 公示公告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消费升级,加快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特制定《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动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及《〈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动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实施细则》。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动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消费升级,加快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结合《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成都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培育经营主体
    (一)支持住宿业品牌发展。鼓励住宿经营主体提升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品牌影响力,培育中高端酒店品牌、民宿品牌,打造国际知名住宿业品牌企业。对新评为“国家五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新评为“国家甲级旅游民宿”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评为“国家级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由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首次评定为“中国酒店集团规模50强”或“中国饭店集团60强”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
    (二)支持提升服务品质。鼓励行业协会和住宿经营主体贯彻实施酒店管理和服务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支持高星级酒店、绿色旅游饭店、等级民宿参加全国旅游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对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和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通过评定性复核的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全国甲级旅游民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二、推动升级发展
    (三)支持升级改造。鼓励住宿经营主体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老旧建筑主体改造、内部装修升级、水电气热改造、设施设备更新、低碳化改造等。支持金融机构为住宿企业提供便捷、优惠的升级改造融资渠道。通过竞争性评审,对连续经营超过5年的住宿经营主体实施升级改造的,在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总额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智慧化转型。鼓励住宿经营主体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业务流程再造、智慧决策,提升运营管理能力。支持“人工智能+酒店”建设,扩大虚拟显示选房、智能家居、智能影音、无接触机器人等服务供给,提升入住体验。通过竞争性评审,对连续经营超过5年的住宿企业实施智慧化提升的,在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总额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住宿经营主体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材料,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线上订购平台对绿色饭店提供特殊标签,对订购消费者给予积分奖励和消费折扣。鼓励行政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绿色饭店服务。
    三、扩大品质供给
    (六)支持业态场景创新。推动住宿与文娱、旅游、康养、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住宿经营主体与非遗、演艺、赛事、运动、景区、美食、知名IP等合作,开展业态创新、推出组合产品提振消费。通过竞争性评审,对住宿经营主体联合旅行社和社会组织,聚焦入境游、研学游客群推出组合产品,招徕接待产品客群入住人数2000人次/月以上的,按照住宿人天数每人每晚20元、连续三天60元、五天100元给予补助,单个酒店每月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支持吸引展会落户。支持住宿经营主体引进并承接国内外重要会议、企业集团会奖等各类市场化活动。凡单次活动综合费用(包括会议费、租赁费、住宿和餐饮费)超过20万元且规模达200人(含)以上的,按照2万元/场的标准给予项目补助,单个酒店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鼓励参与促消费活动。加大住宿经营主体对外宣传支持力度,鼓励住宿经营主体与住宿订购平台加强合作,积极参与“跟着演展赛剧游成都”等票根经济促消费活动。为持有我市演展赛会等门票的消费者提供入住、特色消费等优惠服务的住宿经营主体,纳入我市文旅部门对外宣传推荐名录。
    (九)推出“景宿联动·消费焕新”活动。鼓励住宿经营主体充分依托本地优势景区、商圈等资源开展深度合作,围绕城市漫步、在地文化探索等主题,联合开发“沉浸式文旅体验套餐”,推出“景区门票与酒店房价双向抵扣”,消费者凭景区门票享指定酒店住宿折扣,入住指定酒店享景区门票优惠。将双向优惠政策纳入我市文旅部门统一对外宣传。
    四、优化发展环境
    (十)鼓励开展标准宣贯及地方特色标准制定。通过政策引领、政府主导、行业协会实施、企业参与的协同机制,实施标准培训宣贯、特色标准编制、标杆引领、资金激励等举措,全面提升全市住宿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鼓励住宿行业协会和住宿经营主体参与地方特色住宿品牌创建活动,对参与创建品牌的行业协会及评定的住宿企业,统一纳入我市文旅部门对外宣传推介。
    (十一)支持培养行业技能人才。鼓励住宿经营主体开展行业技能培训,选送人才参加相关技能竞赛,对在全国和省级文化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按程序申报相关荣誉。对本市住宿经营主体选派选手参加国家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团体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按选手人数分别给予住宿企业5万元/人、3万元/人、1万元/人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措施中已出台的政策,按照所对应文件规定执行。新出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对本政策措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措施与市级其他政策重复的,同一企业(单位)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动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实施细则
    一、培育经营主体政策细则
    (一)事项名称:支持住宿业品牌发展
    鼓励住宿经营主体提升服务标准、管理水平、品牌影响力,培育中高端酒店、民宿品牌,打造国际知名住宿业品牌企业。对新评为“国家五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新评为“国家甲级旅游民宿”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评为“国家级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由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首次评定为“中国酒店集团规模50强”或“中国饭店集团60强”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按照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1月印发《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实施项目申报)
    (二)事项名称:支持提升服务品质
    1.事项内容:鼓励行业协会和住宿经营主体贯彻实施酒店管理和服务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支持高星级酒店、绿色旅游饭店、等级民宿参加全国旅游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对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和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通过评定性复核的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全国甲级旅游民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2.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4.责任处室:市场管理处
    5.联系方式:028-61887260
    6.支持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评定并正常运营的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
    7.支持标准:
    (1)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通过评定性复核的四星级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通过评定性复核的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4)通过评定性复核的全国甲级旅游民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8.申报条件:
    (1)合法合规经营: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运营,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状况良好,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事故及严重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2)参与评定复核:饭店已按照全国旅游饭店评定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参与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甲级旅游民宿的评定性复核工作。​
    (3)通过复核认定:饭店成功通过全国旅游饭店评定机构组织的评定性复核,并获得相应的复核合格证明文件。
    9.申报材料:无
    10.申报渠道:“蓉易享”平台申报(以申报指南为准)
    11.审批程序:无
    12.政策有效期:5年
    13.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以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二、推动升级发展政策细则
    (三)事项名称:支持升级改造
    1.事项内容:鼓励住宿经营主体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老旧建筑主体改造、内部装修升级、水电气热改造、设施设备更新、低碳化改造等。支持金融机构为住宿企业提供便捷、优惠的升级改造融资渠道。通过竞争性评审,对连续经营超过5年的住宿经营主体实施升级改造的,在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总额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事项分类:快申快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4.责任处室:市场管理处
    5.联系方式:028-61887260
    6.支持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经营超过5年的住宿经营主体,实施老旧建筑主体改造、内部装修升级、水电气热改造、设施设备更新提升项目的住宿企业。
    7.支持标准:
    (1)经竞争性评审通过后,对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宿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为住宿企业提供便捷、优惠的融资渠道,助力企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8.申报条件:
    (1)经营年限:企业需连续经营超过5年。
    (2)项目性质:实施的项目须为升级改造(包括酒店装修改造升级、星级和绿色饭店标准提档升级、工程设施及酒店大型设备升级等)、低碳化改造(包括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酒店智慧化能源管理技术等)相关内容,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能有效提升企业服务质量、运营效率或降低能耗。
    (3)项目进度:项目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能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合规经营:企业依法注册登记,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事故及严重服务投诉事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9.申报材料:
    (1)申请表:填写《住宿企业升级改造项目补助申请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项目概况、资金投入等内容。​
    (2)企业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星级旅游饭店或绿色饭店评定证书(如有)等复印件;连续经营超过5年的证明材料(如历年纳税证明、租赁合同等)。​(3)项目相关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结(决)算审核报告;项目支出明细表及佐证凭证复印件(含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及项目实物照片等)。
    (4)竞争性评审相关材料:按照竞争性评审要求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内容需突出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效果等。​(5)诚信承诺书:企业出具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数据准确,若存在虚假信息,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申报渠道:“蓉易享”平台申报(以申报指南为准)
    11.审批程序:自愿申报→区(市)县初审推荐→市文广旅局评审→按资金管理程序报审拨付
    12.政策有效期:5年
    13.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以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四)事项名称:支持智慧化转型
    1.事项内容:
    鼓励住宿经营主体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业务流程再造、智慧决策,提升运营管理能力。支持“人工智能+酒店”建设,扩大虚拟显示选房、智能家居、智能影音、无接触机器人等服务供给,提升入住体验。通过竞争性评审,对连续经营超过5年的住宿企业实施智慧化提升的,在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总额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事项分类:快申快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4.责任处室:市场管理处
    5.联系方式:028-61887260
    6.支持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经营超过5年且实施智慧化(如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项目的住宿企业。
    7.支持标准:
    经竞争性评审通过后,对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宿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申报条件:
    (1)经营年限:企业需连续经营超过5年。
    (2)项目性质:实施的项目须为智慧化提升(如计算机管理系统升级、CRS营销管理系统升级、引入自助入住系统、酒店智能管理及服务系统、客房与宴会厅及会议室智能客控系统等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相关内容,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能有效提升企业服务质量、运营效率。​
    (3)项目进度:项目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能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合规经营:企业依法注册登记,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事故及严重服务投诉事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9.申报材料:
    (1)申请表:填写《住宿企业智慧化提升项目补助申请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项目概况、资金投入等内容。
    (2)企业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星级旅游饭店或绿色饭店评定证书(如有)等复印件;连续经营超过5年的证明材料(如历年纳税证明、租赁合同等)。​(3)项目相关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结(决)算审核报告;项目支出明细表及佐证凭证复印件(含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及项目实物照片等)。
    (4)竞争性评审相关材料:按照竞争性评审要求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内容需突出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效果等。​(5)诚信承诺书:企业出具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数据准确,若存在虚假信息,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申报渠道:“蓉易享”平台申报(以申报指南为准)
    11.审批程序:自愿申报→区(市)县初审推荐→市文广旅局评审→按资金管理程序报审拨付
    12.政策有效期:5年
    13.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以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三、扩大品质供给政策细则
    (五)事项名称:支持业态场景创新
    1.事项内容:推动住宿与文娱、旅游、康养、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住宿经营主体与非遗、演艺、赛事、运动、景区、美食、知名IP等合作,开展业态创新、推出组合产品提振消费。通过竞争性评审,对住宿经营主体联合旅行社和社会组织,聚焦入境游、研学游客群推出组合产品,招徕接待产品客群入住人数2000人次/月以上的,按照住宿人天数每人每晚20元、连续三天60元、五天100元给予补助,单个酒店每月最高不超过5万元。
    2.事项分类:快申快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4.责任处室:市场管理处
    5.联系方式:028-61887260
    6.支持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运营的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和房间数在120间(含)以上的其他住宿企业,酒店企业需积极参与入境游、研学游的市场拓展,并推出包含以上各类型的组合产品。
    7.支持标准:通过对提交申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对招徕接待产品客群入住人数2000人次/月以上的,按照住宿人天数每人每晚20元、连续三天60元、五天100元给予补助,单个酒店每月最高不超过5万元。
    8.申报条件:
    (1)合法合规经营: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一年内未受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严重投诉记录。
    (2)产品符合要求:企业联合旅行社和社会组织推出的组合产品,应明确针对入境游、研学游客群,产品内容丰富、合理,具备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并已在相关渠道进行有效推广。​
    (3)入住数据真实:企业需能够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入住人员信息及相关数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入住登记系统数据、旅行社行程单、游客名单及付款凭证等,以证明实际招徕接待的客群人数及入住天数符合申报标准。
    9.申报材料:
    (1)申请表:填写《住宿企业入境游、研学游组合产品补助申请表》,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介绍、招徕接待客群情况等。​
    (2)企业资质证明:提供企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扫描件,经营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星级旅游饭店或绿色饭店评定证书(如有)等复印件。
    (3)组合产品资料:详细介绍组合产品的策划方案、宣传推广资料、与旅行社或社会组织签订的合作协议等。​
    (4)入住数据证明:提供由企业入住登记系统导出的入住人员明细(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住日期、退房日期等),以及对应的旅行社行程单、游客名单、付款凭证等,要求数据相互印证,真实有效。​
    (5)诚信承诺书:企业需出具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申报渠道:“蓉易享”平台申报(以申报指南为准)
    11.审批程序:自愿申报→区(市)县初审推荐→市文广旅局评审→按资金管理程序报审拨付
    12.政策有效期:5年
    13.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以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六)支持事项:支持吸引展会落户
    支持住宿经营主体引进并承接国内外重要会议、企业集团会奖等各类市场化活动。凡单次活动综合费用(包括会议费、租赁费、住宿和餐饮费)超过20万元且规模达200人(含)以上的,按照2万元/场的标准给予项目补助,单个酒店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照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1月印发《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实施项目申报)
    四、优化发展环境政策细则
    (七)事项名称:支持培养行业技能人才
    1.事项内容:鼓励住宿经营主体开展行业技能培训,选送人才参加相关技能竞赛,对在全国和省级文化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按程序申报相关荣誉。对本市住宿经营主体选派选手参加国家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团体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按选手人数分别给予住宿企业5万元/人、3万元/人、1万元/人一次性奖励。
    2.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3.主管部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4.责任处室:市场管理处
    5.联系方式:028-61887260
    6.支持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运营的各类住宿企业,包括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及其他住宿企业。酒店企业需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行业技能培训,并选送人才参加全国和省级文化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
    7.支持标准:
    (1)个人荣誉申报:对在全国和省级文化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个人,由所在住宿企业按相关程序为其申报相应的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及申报流程按文化旅游部门规定执行)。​(2)团体赛奖励:本市住宿企业选派选手参加国家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团体赛,获得不同奖项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获得一等奖的,按参赛选手人数给予5万元/人的奖励;
    获得二等奖的,按参赛选手人数给予3万元/人的奖励;
    获得三等奖的,按参赛选手人数给予1万元/人的奖励。
    8.申报条件:
    (1)企业资质合规: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事故及严重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2)参赛流程规范:企业选派的选手需通过正规选拔程序参加全国和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团体赛,参赛过程符合竞赛规则和相关要求。
    (3)获奖事实明确:企业选派的选手所在团体在全国和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团体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9.申报材料:无
    10.申报渠道:“蓉易享”平台申报(以申报指南为准)
    11.审批程序:无
    12.政策有效期:5年
    13.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以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