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试点验收结果的公示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5-12-22
  • 公示公告
  • 申报通知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数字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指引1.0》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了2023年度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经各“产业大脑”建设试点自主提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青岛市港口物流“产业大脑”等4个项目为卓越级“产业大脑”,济南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大脑”等9个项目为先进级“产业大脑”,青岛市智能家居“产业大脑”等12个项目为基础级“产业大脑”(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起至12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联系邮箱。
    电话:0531-51782723
    邮箱:cytjc@shandong.cn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试点验收结果.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3日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