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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羊区设立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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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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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分类
申报分类
青羊区设立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资助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青羊区实施“青睐工程”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若干措施》(成青委办〔2022〕12号),支持辖区用人单位建设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一)设站单位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产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设站单位依法在青羊区稳定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2022年11月20日(含)以来,在青羊区新设立的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区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
三、支持标准
(一)给予新设立的省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3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给予新设立的市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10万元一次性资助;
(三)给予新设立的区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5万元一次性资助。
四、申报时间
资助在建站通知下达后按文件规定发放。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设站单位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产业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申请情况进行初审。
(三)复审。受理部门按照条款要求并结合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如有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召开联席会议、部门联合审查等方式进行审核。
(四)兑现。审核完成后,受理部门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相关流程拨付至街道办事处或产业园区管委会,再由街道办事处或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时拨付至设站单位。
六、申报材料
1.青羊区“青睐工程”人才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有关级别科协批准建站的通知;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用人单位纳税凭证复印件;
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6.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区科协科普业务科⠂028-86264539
八、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申报统计期自2025年6月8日(含)起至《青羊区实施“青睐工程”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若干措施》(成青委办〔2022〕12号)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二)本实施细则由成都市青羊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细则部分条款所依据的上级政策文件若发生修改、变更的,相应条款依据新修订后的上级政策文件实施;所依据的上级政策文件若失效的,本政策相应条款不再适用。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青羊区“青睐工程”人才政策资金申请表
2.诚信申报承诺书
附件
关于印发《青羊区设立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doc
原文链接
http://www.cdqingyang.gov.cn/kjxj/bmwj/2025-12/02/content_a1a658613aed439d94fe4f1caefca67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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