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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筹建申报工作程序,现将拟纳入第三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筹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电子版反馈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邮箱scwhky2@163.com)。异议书须写明实验室名称、事实理由及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附件:第三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拟筹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