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2022)》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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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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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

    按照《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2〕1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经济企业的支持和服务,精准实施梯度培育计划,现将《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2022)》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2022)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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