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部分拟提名项目的补充公示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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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的要求,我省已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对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已结束,因部分公示项目信息调整,现将调整后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1月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提名项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证明观点的必要证据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科技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方式:科技奖励与科普处 028-86718520、86710813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28-86729925
  地    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政编码:610016


  附件: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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