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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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创服函〔2023〕31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419号)文件精神,经主体自愿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电子科大科技园(天府园)小型微型企业基地等50家基地为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现予以通告,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一、授予示范基地称号
    同意授予电子科大科技园(天府园)小型微型企业基地、西部智谷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自贡高新区南岸科技新区等50个基地“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名单见附件1)。示范基地有效期为三年。
    二、取消示范基地称号
    经对有效期内示范基地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成都国际汽车城易控高科工业园等9家示范基地不符合《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取消其“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名单见附件2)。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示范基地的培育和认定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指导,协调、组织和调动各类资源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二)各示范基地要以促进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要提升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三)各示范基地要做好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一起益企”“天府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服务活动,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内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并在每月3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 />

    (四)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不定期对示范基地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测评,对测评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示范基地称号。


    附件:

    1.2022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名单

    2.取消“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单位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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