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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7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8号)精神,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38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地、各有关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议和公示,决定认定“孟锐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为30万元/个,仅用于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市(州)从年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列支,及时划拨项目建设单位,并督导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
附件:2021年度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