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四川省工业遗产名单的公告(2021年第67号)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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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传承四川优秀工业文化,进一步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根据《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经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当地政府同意、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评议、现场核实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四川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积极探索发展利用新模式,推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与城市有机更新相结合,充分挖掘利用工业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赋能增强企业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制造强省建设。


    附件:第四批四川省工业遗产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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