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拟推荐备案国家众创空间名单的公示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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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有关规定,经众创空间申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将四川省2021年拟推荐备案国家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自2021年12月9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科技厅高新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众创空间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邮编:610016)


    附件:

    1.四川省2021年拟推荐备案国家众创空间名单

    2.入驻团队名单

    3.入驻企业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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