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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切实推进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川科农〔2019〕13号),经市(州)推荐、会议评审、现场考察,我厅拟批准泸州合江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12个创建园区。现将《2021年第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示范园区创建园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
对公示创建园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28)86669053,农村科技处 (028)86719613。
附件:2021年第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示范园区创建园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