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与材料综合领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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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托单位: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建设运行满5年的工程与材料综合领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简称:省重)共19家进行了首轮周期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页岩气评价与开采等4家实验室为优秀类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流体机械及工程等5家实验室为良好类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风工程等9家实验室为合格类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汽车特种高分子材料工程为整改类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希望各主管部门组织省重依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省重的管理,针对实验室发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优化举措,推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高水平高质量建设发展。


附件:2021年工程与材料综合领域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结果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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