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评审通过项目的公示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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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0〕42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申报的通知》(川经信装备〔2021〕137号)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评审通过的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纪的问题向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
028-86264841(经济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干部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028-86262040(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xxh@scjm.gov.cn

附  件:2021年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评审通过项目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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