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企业兼并重组和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类评审通过项目的公示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1-02-03
  •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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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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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按照《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9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兼并重组和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0〕241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推荐、经过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企业兼并重组和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类评审通过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纪的问题向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1年企业兼并重组和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类评审通过项目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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