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省级财政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川科基〔2019〕2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建设满一年及以上的117家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及证明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考评结果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