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0〕186号)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县审核、处(室)初审、专家评审和全覆盖现场核实,现将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现场核实通过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纪的问题向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附 件:2021年四川省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现场核实通过项目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