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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健全省级工程中心的动态管理、评估评价和退出机制。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科高〔2017〕37号)有关程序及要求,科技厅对2013年至2018年期间批复组建的122家省级工程中心组织开展了综合评估,经提交评估资料、主管部门审定、专家评审、部分工程中心现场考察等环节,完成评估并公布结果如下:
111家工程中心评估结果良好, 6家工程中心评估结果及格,5家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不及格,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月7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意见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意见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附件:2019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