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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创服〔2018〕13号)和《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批次)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35号)要求,我厅已完成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批次)的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程序,现对拟认定为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批次)名单予以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附件: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批次)公示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