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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四川工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经信法规〔2018〕52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项目申报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81号)等文件精神,经工业遗产项目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项目,现予以公布。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我省工业发展的重要信息,见证了我省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省级工业遗产项目所属企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遗产项目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在确保有效保护工业遗产基础上,探索利用发展新模式,推动发展工业文化产业,为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第二批四川省工业遗产项目名单
1.成都水井街酒坊 2.蜀锦织造工业遗产 3.隆昌气矿圣灯山气田工业遗址群 4.燊海井古盐场 5.先市酱油传统酿制技艺传习基地 6.舍得酒业泰安作坊遗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