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四川工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经信法规〔2018〕52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项目申报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81号)有关规定,我厅启动了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拟认定成都水井坊酒坊等6个项目为第二批四川省工业遗产,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
附件:第二批四川省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1日
附件
第二批四川省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
1.成都水井坊酒坊
2.蜀锦织造
3.隆昌气矿圣灯山气田工业遗址群
4.燊海井古盐场
5.先市酱油传统酿制技艺传习基地
6.舍得酒业泰安作坊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