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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企〔2017〕4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9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计〔2018〕35号)要求,现对2019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7日)。
社会各界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