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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川科基〔2018〕2号)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申报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川科基〔2018〕12号)要求,现对2018年度拟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
对公示实验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