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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18〕147号)规定,我们组织高校、工程学会、重点企业制定了《2018年四川省首台套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经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重大装备与机械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